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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3798/2020-0006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日期: 2020-06-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文字号: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金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6-30 17:2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字体:[ ]

徐志鹰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大“残疾人之家”社会力量参与的建议》(金84号)收悉。经商省委宣传部、省民政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相关部门大力支持以及社会各界热心帮助下,我省不断完善扶持措施,强化服务保障,在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残疾人之家”建设、志愿服务和宣传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关于残疾人群体保障情况。我省高度重视残疾人群体民生福祉,在社会保障、康复医疗等方面已初步建立起完整配套的保障机制。截至2019年底,全省有29.4万残疾人享受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占同期全省享受低保政策总人数的44.9%;享受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残疾人为42.23万人,占符合政策残疾人数的97.87%;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28.47万人,参保率为98.57%。“两项补贴”省级财政转移支付由2016年的9.1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12.4亿元,年均增长8%,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3.30%,重度护理补贴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96.36%。

二、关于“残疾人之家”有关政策。去年,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等七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浙残联发〔2019〕27号)等文件,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之家”运营补助标准,以满足机构日常运营、管护人员工资、设施设备维护、场地租金等方面需求。各地积极采取“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按最低工资150%标准补助”或“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补助”等不同方式,改善机构管理服务人员待遇。2019年,全省共建成规范化“残疾人之家”1090家,为2.26万名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就近就便提供庇护服务,发挥了“庇护一人、解放一家、稳定一方”的重要作用。

三、关于志愿服务和宣传情况。通过加强志愿服务机制建设,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专业化常态化发展,全省已注册助残志愿者4.16万人。各地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网络管理平台、志愿服务公益平台“志愿汇”等渠道功能,整合助残资源力量,丰富助残服务内容。出台了《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志愿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文明委〔2019〕8号),着眼扶贫、助困、助残,围绕留守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精准设计援助性志愿服务项目,打造“助残帮困”民生志愿服务好品牌。开展“新时代共奋斗”特殊艺术百场巡演活动,组织“最美残疾人”“最美残疾人工作者”评选宣传,办好四档残疾人专题节目,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营造良好扶残助残氛围。

四、关于开展接送服务情况。在“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中,为鼓励机构提高服务品质,已将“接送服务”列入星级机构的评分指标。2019年申报五星级的机构中,已有近一半的机构提供了不同形式的接送服务。但是,从基本公共服务兜底保障的属性考虑,“残疾人之家”不应该完全替代有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在残疾人照料中发挥的基础作用和承担的必要责任,家庭和社会共同关心和照料更有助于残疾人身心康复,加之服务机构负担承受能力不同,现阶段接送服务可以倡导,但不宜作为硬性要求。

五、关于残疾人及残疾人服务机构保险情况。为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切实提高残疾人和残疾人服务机构抗风险能力,我省已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意外伤害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综合保险的指导意见》(浙金融办〔2017〕59号),提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残联推动、社会参与”原则,并明确“到2020年,残疾人意外伤害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综合保险要实现全覆盖,初步建成以社会保险为基本、以商业保险为补充的残疾人保险制度”。当前,全省各地已基本实现残疾人意外伤害和残疾人服务机构综合保险全覆盖。

虽然我省残疾人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离残疾人的需求和社会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会同相关部门单位,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残疾人庇护工作支持力度。加强督查指导,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实的同时,不断完善政策,提高补助标准,保障机构稳定运营。支持依托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机构创办“残疾人之家”,促进资源共享,创新发展格局,服务更多残疾人。推动残疾人庇护服务理论、标准和规范研究,深入开展培训,建强与服务功能相匹配的专业服务队伍。

二是推动慈善参与和志愿服务。大力倡导志愿服务理念,弘扬志愿助残精神,形成全社会关爱残疾人、帮助残疾人的良好风尚。加大“残疾人之家”的宣传力度,努力培育和发展助残志愿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帮助“残疾人之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残疾人之家”发展。

三是抓实星级“残疾人之家”提升改造。紧盯省政府民生实事任务,对照“残疾人之家”星级建设标准,坚持“缺什么、补什么”“差什么、改什么”原则,做好各方面提升改造。通过对300家星级“残疾人之家”的提升改造带动整体建设,努力将浙版“残疾人之家”打造成为我省助残服务的重要阵地。

感谢您对残疾人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严明(省残联教就部)

联系电话(兼传真):0571-86457613

邮编:310007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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