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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3798/2020-0006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日期: 2020-06-30 17:24: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文字号: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宁50号建议的答复三次会议宁5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0-06-30 17:2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字体:[ ]

卓立甬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在残疾人社区精准康复中作用的建议》(宁50号)收悉。经商省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省残联、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以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为目标,合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服务能力,出台了相应政策,采取多方面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强化社区康复机构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省卫生健康委将社区康复科室设置和工作要求列入相关考核、评优的内容,促进社区康复发展。省残联继续开展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创建活动,累计创建181家省级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站。目前,全省65%以上的社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立了面向残疾人、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社区康复站,增强了残疾人接受社区康复服务的可及性。

二、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列入省委省政府“健康浙江”考核内容,省卫生健康委下发《浙江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2019版)》,使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签约残疾人获得感。据统计,2019年全省已签约家庭医生的残疾人共有816439名,残疾人签约率达78.33%。

三、加强基层康复医务人员培训。省卫生健康委每年委托省基层卫生协会和省医学会康复学会举办1-2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康复技能培训班,对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给予继续教育学分。到2019年底,全省已累计培训近两千名基层从事康复服务的医务人员。

但是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指出的,部分卫生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有待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康复人员缺乏,基层康复服务内容不到位等问题仍较突出,残疾人量体裁衣式的精准康复需求尚有差距。下一步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您所提的建议,进一步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基础建设。拓展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丰富服务内涵,完善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政策,进一步提升我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继续强化乡镇(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的康复职能,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特色科室建设,鼓励开展中医、康复等基层适宜技术。加大经费投入和保障力度,加大资金统筹整合力度,确保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专项补助和购买重大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资金足额安排到位。运用好省政府“康养联合体”研究课题成果,在全省推广社区精准康复试点中可复制的好经验、好做法,逐步建立医共体人员统筹使用管理机制。

二是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康复医护队伍建设。全省目前有各类康复医院7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7家,乡镇卫生院1332家,设立康复医学诊疗科目的医疗机构1287家,注册康复医学的执业医师733人,执业助理医师77人,基层医疗卫生康复人才的确还比较紧缺。继续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抓手,不断加强基层康复人员队伍建设,拓展基层康复服务内容。加强基层卫生人员康复能力培训,分层分级组织开展面向市和县(市、区)的师资培训班、家庭签约医生康复知识培训班,逐步实现全省乡镇(街道)家庭签约医生的残疾人康复和辅助器具适配基本知识培训全覆盖的目标。

三是改进社区基层康复服务。重点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建设。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浙江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规范(2019版)》,优化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团队和工作协作机制,做强全-专科联合门诊服务,推进“互联网+签约服务”。根据中国残联、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下发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标准》,结合《浙江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9年版)》内容,尽快印发社区康复服务内容,列入师资培训班课程,尽快提高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人员对残疾人康复服务、辅助器具适配和儿童康复制度等基本知识的了解熟悉程度。

四是充分发挥机构职能,做实做细家庭签约医生工作。对基层医疗机构发挥残疾人康复服务功能进行深入调研,结合各类残疾人的社区康复需求目录和个性化康复服务包,丰富家庭签约医生服务内涵,提高签约后服务实效。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载体,依托卫生、民政基层机构和社会资源,推进残疾人社区康复站(科、室)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健全精准识别、早期介入、动态管理、个性化服务、绩效评估等工作机制和政策协同机制,做细做实残疾人特别是残疾儿童、精神残疾人和“三瘫一截”成年重度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五是完善绩效考核和收入分配政策。科学合理确定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薪酬水平与总量,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增加的可支配收入,主要用于薪酬分配,落实薪酬总量水平与医院绩效考核等因素挂钩,建立动态调整的薪酬增长机制。针对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特点,县域医共体落实薪酬内部分配自主权,强化人员岗位管理,对从事精准康复、家庭医生签约等公共服务的医疗机构予以倾斜支持。

感谢您对我省残疾人康复事业特别是基层社区康复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与支持。

联系人:省残联康复部 陆贤

联系电话:0571- 87809046,传真:0571-88846997

邮编:310007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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