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 | 序号 | 绩效目标 | 量化指标 | 指标类别 | 目标值 | 指标说明 | 分值权重 | 制定依据 | 核验标准(数据对接方式) | 是否细分到市 | 是否关键量化指标 | 备 注 |
一、提升建设“残疾人之家” | 1 | 提升建设300家“残疾人之家” | 提升建设任务完成数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300家 | 统计各地提升建设“残疾人之家”机构数量 | 10 | 2021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第5项 | 系统对接 | 是 | 是 |
|
二、提升建设规范化残疾儿童康复机构 | 2 | 提升建设100家规范化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 | 提升建设任务完成数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100家 | 统计各地规范化提升建设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数量 | 10 | 2021年度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第5项 | 系统对接 | 是 | 是 |
|
三、支持杭州亚残运会筹备工作 | 3 | 推进亚残运会残疾人事业展示点建设 | 挂牌上线展示点数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10家 | 经亚组委批复挂牌并在“智能亚运”平台上线展示 | 3 |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浙政办发〔2021〕7号)第33页第31点 | 系统对接 | 否 | 否 |
|
四、支持特殊教育发展 | 4 | 提升残疾大学生招录人数 | 招收残疾大学生人数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340人 | 浙江特殊教育职业学院推进一流特教学院建设,增加残疾大学生招录人数,有序扩大办学规模。 | 2 |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浙政办发〔2021〕7号)第32页第26点,《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6页第7-8行 | 系统对接 | 否 | 否 |
|
五、做好残疾人就业工作 | 5 | 加强残疾人培训 | 全年培训人次 | 过程性评价指标 | 2万人次 | 通过组织培训,提高残疾人就业创业技能,促进残疾人就业。 | 3 |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浙政办发〔2021〕7号)第33页第3点,《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5页第11行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
6 | 促进残疾人就业 | 新增残疾人就业人数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1万人 | 通过就业培训等帮扶措施,帮助未就业残疾人实现就业 | 3 |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浙政办发〔2021〕7号)第33页第3点,《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5页,第12行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
六、深化无障碍环境建设 | 7 | 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 | 创建省级无障碍社区任务数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100个 | 通过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为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便利。 | 3 |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浙政办发〔2021〕7号)第34页第6点,《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7页第8行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浙政钉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平台 |
8 | 完成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任务数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6000户 | 帮助残疾人实施居家无障碍改造,让残疾人能够独立生活,提高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 3 | 《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浙政办发〔2021〕7号)第34页第6点,《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7页第10行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
七、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 | 9 | 为符合条件的各类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 基本康复服务率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95% | 已得到康复服务的人次占全体有康复服务需求人次的百分比。 | 3 | 《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6页第3-4行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中国残联动态更新数据库 |
10 | 为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补贴 |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人数 | 过程性评价指标 | 5450人 | 统计全省接受基本康复服务补贴的残疾儿童人数 | 3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8〕36号)第2页中“二、制度内容”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中国残联精准康复(残疾儿童)数据库 |
八、加强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 11 | 提升辅具适配个性化服务质量 | 残疾人基本辅具适配率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85% | 本年度接受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残疾人数/上年度本地有辅助器具适配需求的残疾人数 | 3 | 《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6页第1-2行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中国残联动态更新数据库 |
12 | 提供更多辅助器具适配服务 | 辅助器具适配服务人次 | 过程性评价指标 | 2万人 | 统计全省接受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的残疾人次 | 3 | 《省残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8〕69 号)第3页起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数字残联(辅助器具适配)数据库 |
九、推进社区康复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 13 | 提高康复服务专业化队伍水平 | 康复机构专业管理人员培训人次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480人 | 统计全省接受康复服务和机构管理培训人次 | 2 | 《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6页第3行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中国残联康复人才实名制培训管理系统 |
14 | 为残疾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 | 过程性评价指标 | 70% | 各地完成家庭医生签约的持证残疾人数占当地所有持证残疾人人数的百分比 | 2 | 《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6页第2行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中国残联动态更新数据库 |
十、加强残疾人基层组织队伍建设 | 15 | 加强县(市、区)残疾人五大专门协会(智协、精协可合并)建设 | 县(市、区)残疾人五大专门协会(智协、精协可合并)建成率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100% | 统计县(市、区)残疾人专门协会建设情况 | 2 | 《中国残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的意见》(残联发〔2019〕27号)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2020年配备率:96.7% |
16 | 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 | 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率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87% | 统计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配备情况 | 2 | 《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9页点第6-7行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2020年配备率:81.97% |
十一、持续做好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 | 17 | 落实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助学 | 全年助学人数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2万人 | 通过对各学龄段残疾少年儿童和残疾人子女的资助,减轻残疾人家庭负担,提升残疾人少年儿童入学率 | 3 | 《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6页第7-8行 | 人工填报 | 是 | 否 |
|
十二、落实慈善助残危房改造项目 | 18 | 做好慈善助残危房改造项目最后一批验收工作 | 慈善助残危房改造完成户数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250户 | 对26个加快发展县困难残疾人实施慈善助残危房改造,加强住房安全 | 3 | 《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5页第1-2行 | 人工填报 | 是 | 否 |
|
十三、完成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全国试点 | 19 | 做好中国残联办证系统与省政府政务服务2.0系统对接 | 完成中国残联办证系统与省政府政务服务2.0系统对接 | 时间性评价指标 | 6月底前 | 考核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全国试点系统项目建设情况 | 3 | 《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十五”点第3行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
20 | 推动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在县(市、区)落地见效 | 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县(市、区)覆盖率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100% | 统计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全国试点实施情况 | 3 | 《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十五”点第3行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
十四、完成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全国试点” | 21 | 做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管理系统建设 | “跨省通办”系统建设 | 时间性评价指标 | 9月底前 | 考核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系统项目建设情况 | 3 | 《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十五”点第4行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
22 | 统筹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 |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县(市、区)覆盖率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100% | 统计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全国试点实施情况 | 3 | 《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十五”点第4行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
十五、推进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 | 23 | 做好省级助残服务事项上线运行 | 省级助残服务事项上线运行 | 结果性指标 | 22个 | 《关于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集成改革的通知》中明确的45个省级助残服务事项中,实现50%上线运行 | 3 | 《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十五”点第5行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
24 | 推进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上线运行 | 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上线运行项目 | 结果性指标 | 4个 | 残疾人证办理、残疾人证管理、听力残疾儿童人工耳蜗配置、残疾人大学生助学等4个“一件事”上线运行 | 3 | 《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十五”点第5行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
十六、推进全省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建设 | 25 | 做好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补助工作 | 省级补助资金支持 | 过程性评价指标 | 870万元 | 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建设项目按照标准给予补助 | 3 | 《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10页第5-6行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
26 | 完成年度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建设目标任务 | 项目开工或主体工程完工数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5个 | 残疾人康复、托养服务设施开工建设或完成土建工程的个数 | 2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十七、开展全省残疾人动态更新调查 | 27 | 加强各地对辖区内的残疾人进行入户走访、数据采集调查工作 | 入户率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90% | 入户人数/填表总人数 | 2 | 《浙江省残联2021年工作要点》第10页第8-9行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
28 | 全面完成实时更新和普遍使用移动终端采集信息的目标 | 移动终端信息采集率 | 结果性评价指标 | 100% | 移动终端APP采集人数/填表总人数 | 2 | 系统对接 | 是 | 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