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3798/2021-00116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省残联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 发文日期: | 2021-08-18 08:40: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关于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为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主要承担全省残疾人就业和就业服务指导工作。现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人,从事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
5.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6.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务意识强。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8月30日17:00止。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人员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姓名+报名岗位”为文件名形式发送至邮箱 99584110@qq.com。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参加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体检聘用
根据报名人员面试成绩,择优确定入围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聘用对象,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用工合同,派遣至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从事残疾人职业培训工作。
三、薪酬待遇
工资标准由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与劳务派遣机构、聘用对象三方协商确定。按国家规定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由劳务派遣公司在月工资中代扣代缴。
四、其他事项
报名人员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的,或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到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571-56792523 姚先生
浙江省残疾人就业服务指导中心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