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洲区2021年度残疾人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开始啦!
各位灵活就业人员请注意,2021年度残疾人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开始啦,赶紧去村、社区申请。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
二、补贴对象
2021年度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本区户籍持证残疾人。
三、补贴标准
对法定劳动年龄段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持证残疾人,按2021年度最低缴费基数缴费额(712.26元/月)的40%给予个人缴费补贴,全年补助金额3418.85元,缴费不足一年的按具体缴费月份基数和月数计算补助金额;对法定劳动年龄段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持证残疾人,以2021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386.4元/月)的40%给予补贴,全年补助金额1854.72元,缴费不足一年的按具体缴费月份基数和月数计算补助金额。
四、受限条件
已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时间段,不同时享受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即选择申请享受残联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养老(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不能再申请享受当年度人社部门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五、补贴流程
1.申请
残疾人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补贴实行自愿申请,由残疾人本人、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于4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村(社区)填写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参保缴费凭证(所需资料:身份证,残疾证,市民卡,正常缴费参加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提供《浙江省(嘉兴市本级)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浙江省医疗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一次性补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象需提供《参保人员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申请核定表》及银行缴费凭证;一次性补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对象需提供医保部门出具的补缴申报表及银行缴费凭证;个人缴费凭证遗失的,到所在镇、街道社保所开具缴费遗失证明)。
2.审核
镇(街道)对申请人信息以及户口迁移情况、参保证明、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情况等资料进行核实,提出审核意见。
3.审批
区残联对有关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
4.发放
通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平台及“一卡通”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