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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3798/2022-0015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省残联 发文日期: 2022-09-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文字号: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 会议第22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9-19 18:0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残联 字体:[ ]

汤家友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22号提案《关于更加重视山区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和省建设厅,现答复如下: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是一项精准惠残民生工程,对于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促进残疾人共建共享美好生活具有重要意义,是保障残疾人基本民生、实现“残疾人一个都不掉队”的重要举措,是确保残疾人“两不愁、三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推进实现残疾人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全省各地持续加大山区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力度。截至2021年底,共安排资金7740万元,为山区26县17712户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但是,根据省残联对山区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调研及年度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调查所反映的情况,确实还存在如您所说的补助资金偏低、山区县残疾人家庭基础条件较差导致改造难度加大、改造效果不理想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省残联主动对接中国残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争取经费投入,规范改造内容,优化工作流程,全省尤其是山区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近年来我省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提升情况

一是加大资金投入。为进一步提高山区26县残疾人事业发展水平,省残联专门向省财政争取山区26县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2019年至2021年向山区26县分年度下拨4950万元、11550万元、11000万元,合计2.75亿元,用于包括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在内的各项惠残工程。在此基础上,2019年至2021年还争取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向山区26县下拨1.3亿元,为山区26县提升残疾人工作提供了有力财政保障。

二是提升经费标准。2021年,省残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联合出台《浙江省“十四五”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将改造经费标准由原先平均每户6000元提升至平均每户10000元,肢体、多重残疾人家庭平均可达16000元,而且不限定单个家庭的具体改造标准。改造经费全部由财政支出,残疾人家庭不承担。各地还可根据残疾人家庭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当提高标准。

三是扩大对象范围。“十四五”期间,全省将为3万户以上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对山区26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需求做到应改尽改。各地在完成困难残疾人家庭服务对象需求的基础上,取消经济条件的限制,将实施对象范围扩大为所有省内户籍残疾人家庭。之前已实施过无障碍改造的困难残疾人家庭,按现有改造内容和标准确有改造维修需求的,也可纳入实施对象范围,实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对象全覆盖。

四是优化改造内容。打破原有家庭改造的户内空间限制,积极推动将残疾人家庭出入通道、阳台、水电线路等纳入改造范围,优化设置5类73项无障碍辅具适配参考目录,丰富无障碍辅具品类。对居住环境“破、黑、脏、乱”的残疾人家庭实施墙面粉刷、地面平整、门窗更换等措施。对有需要的残疾人家庭,可新增安装物联网门磁监测系统、紧急呼叫系统、燃气或电力使用监测报警器等智能设备,帮助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居家安全监护能力。

五是出台标准规范。我省于2021年9月9日正式发布实施全国首个无障碍家居设施建设领域的省级地方标准《无障碍家居设施建设规范》(DB33/T 2356-2021)。该规范细化明确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操作细则,为具体“改什么”和“怎么改”提供了系统性、可操作的规范标准,进一步提升了全省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质量与效益。

六是纳入发展大局。全省各地积极推动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与老旧小区改造、适老化改造、“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等项目相整合,列入2022年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要点,融入社会发展大局,并广泛动员慈善公益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进一步扩大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的浓厚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虽然我省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与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阶段不匹配、不协调、不适应的矛盾仍然存在,特别是山区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宣传力度还不足、政策知晓度还不高,工作成效还不够明显。下一步,我们将积极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惠残助残政策向山区县倾斜、向特殊困难残疾人群体倾斜,努力提升残疾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助推山区县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中实现共同富裕。

一是加大经费支持。今年省财政继续向山区26县下拨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1.49亿元,供地方统筹用于各项残疾人事业。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财政专项激励资金优先补助山区26县,2021-2022年向丽水市莲都区、青田县、松阳县等26个山区县下拨共计9900万元专项激励资金补助。

二是强化示范引领。省政府残工委分别在泰顺县、松阳县开展残疾人居住品质提升先行区、“全链条”无障碍建设先行区等试点工作,逐步为山区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机制和经验做法。探索开展困难残疾人家庭“净居亮居”项目,计划在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基础上再投入资金500万元,通过组织适度改造提升、支持基本家居配置、提供长效保洁服务等,实现残疾人家居环境“净化、亮化、美化、优化”的目标。今年,在泰顺县、云和县等山区县开展先行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向山区26县、其他县(市、区)压茬推进。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集成改革,通过数字化改革重塑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业务流程,逐步实现政策自动推送、需求主动感知、服务精准匹配等功能,为残疾人家庭和残疾人工作者提供便利。根据地域特点和改造规模,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在严格落实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各地可灵活采用集中改造、个人分散改造等方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加强督促指导。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积极开展第三方评估,增强工作约束力和透明度。主动发挥省、市、县三级无障碍促进组织作用,广泛开展相关体验活动。指导各地进一步分类精准施策,根据区域经济水平和残疾人类别、程度、特点及需求,科学确定改造内容,完善改造方案,丰富改造项目。省级相关部门将适时组成专项检查指导组,对各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实施检查。

五是整合各方资源。积极融入现代社区建设、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等中心工作。广泛动员、整合社会助残资源,鼓励和引导红十字会、狮子会、慈善协会、相关基金会等社会力量,通过捐款捐赠、志愿服务等多种参与方式,对山区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予以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促进残疾人居家生活品质进一步提高。继续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做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的政策解读和成效成果展示,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讲好改造过程中的好案例、好做法。

感谢您对残疾人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省残联维权部  施俊

联系电话:0571-85232732  传真:0571-88846997

邮编:310007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16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丽水市政协提案委。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