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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3798/2022-0015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省残联 发文日期: 2022-09-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文字号: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9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2-09-19 18:5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残联 字体:[ ]

周云龙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96号提案《关于推广自闭症医疗筛查、推进融合教育和支持自闭症患者就业的建议》收悉。经商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和省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孤独症工作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孤独症(又称自闭症)人士的保障和服务工作,省领导多次关心过问,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共同推进孤独症早期筛查、康复干预、融合教育、就业支持等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一)聚焦权益保障,着力建设协会组织。2020年12月,我省创新成立全国首个省级孤独症人士及亲友专门协会。截至目前,全省11个市、26个县(市、区)已成立孤独症人士及亲友协会,一个覆盖全省、专门为孤独症群体发声代言的组织网络初步形成。2021年10月,省孤独症人士及亲友协会举办“托付与生活”心智障碍人士特殊需要信托论坛,围绕解决孤独症家庭对孩子未来生活托付等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在全国孤独症群体家属中引起热烈反响与共鸣;在2022年第十五个“世界孤独症关注日”期间,省孤独症人士及亲友协会联合新浪浙江、支付宝公益等开展“星关爱”主题活动,新闻、视频等阅读量分别达5540万、3226万。

(二)聚焦早期筛查,着力推进残疾预防。2018年省政府将“0-3岁儿童发育监测筛查”纳入重点任务,卫生健康部门标准化推进省、市、县、乡镇四级筛查网络建设,根据不同筛查结果、按照不同等级机构转诊,形成儿童保健分级诊疗新格局。2022年5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贯彻〈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推动出生缺陷患儿早筛、早诊、早治,实施0—3岁儿童发育监测与筛查项目,大力推进儿童致残性疾病筛查。2021年全省共对120万名0—3岁婴幼儿实行标准化发育监测筛查,对存在发育风险或可疑异常患儿均给予早期发展指导和干预。

(三)聚焦康复服务,着力提升保障水平。将规范化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提升建设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不断提升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目前全省已有孤独症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公办55家、民办非营利性102家。2022年3月,省残联等六部门修订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工作细则,将有康复指征和康复意愿的7—18周岁低保低边家庭残疾儿童纳入康复服务补贴范围;将未满7周岁孤独症儿童康复服务补贴、低保低边家庭残疾儿童康复生活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最高3万元和8000元。制定残疾人康复和托养服务机构专业人才入职奖补办法,建立人才激励机制;依托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设立浙江省儿童康复质控中心,加强孤独症医学诊断、康复人才规范化培训。

(四)聚焦优质均等,着力推进普特融合。拓展特殊教育服务对象范围,推动各地统筹现有资源,调整特教学校功能,推进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有效融通,更好满足孤独症等不同类型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需求。推进特殊教育学段延伸,目前全省特殊教育高中段教育普及率达到85%以上,大部分培智学校附设高中部,招收孤独症青少年入学;并建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开展职业教育培训。

(五)聚焦提质增量,着力促进就业创业。推动辅助性就业机构(工疗车间)规范化建设,截至2021年底,全省已建成规范化残疾人之家(辅助性就业机构)1341家,庇护照料2.73万名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发展支持性助残就业项目,支持海亮集团“融爱星面馆”、上城区“福援启智”和“智慧树”等项目,为大龄孤独症等心智障碍人士提供就业岗位开发、就业技能培训、就业机构运营、继续康复等服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虽然我省孤独症早期筛查、融合教育和就业支持等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正如您在提案中所指出的,还需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们将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知识宣传普及。丰富残疾预防宣传教育载体,通过“世界孤独症关注日”“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重要节点,加强全社会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进一步发挥孤独症人士及亲友协会的平台作用,让孤独症家长及监护人更多、更有力地发声,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孤独症人士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专业队伍建设。落实《浙江省儿童医疗服务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5年)》,优先扶持儿童康复、儿童孤独症等学科发展,培育5—10家省级示范性儿童康复科,培训200名孤独症患儿的筛查诊断医师与康复治疗师;加强残疾预防知识科普骨干队伍建设,将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识纳入相关人员职业培训课程和教材。

(三)进一步健全康复服务体系。按照“强化政府兜底、鼓励社会参与,统筹康复资源、优化服务体系”的原则,持续推进孤独症儿童康复定点机构纳入协议管理,引导和激励儿童康复机构健康有序发展、持续优化服务;加大对机构专业人员的指导与培训,为孤独症患者及其家长提供教育培训、康复训练、心理辅导等服务。

(四)进一步推进普教特教融合。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融合教育的指导性文件,优化融合教育资源布局;探索适应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共同成长的融合教育模式,推动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双向融合;探索随班就读质量评价体系,提高随班就读的适宜性和有效性。推进特殊教育学校和职业教育学校融合办学,促进残疾人的康复与职业技能提升;依托现有普通职业院校,办好残疾学生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

(五)进一步加大就业扶持力度。持续健全残疾人就业政策,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开展“2022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提高社会各界对残疾人就业能力和就业潜力的认知,营造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良好氛围;精心打造有浙江特色的项目品牌,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以帮扶残疾人就业为主题的公益慈善项目和活动,总结推广好一批如海亮集团“融爱星面馆”等较为成熟的助残就业项目,带动辐射更多心智障碍人士就业创业。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残疾人事业和孤独症群体的关心关爱,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与支持!

联 系 人:刘毓斌(省残联康复部) 

联系电话:0571-88071068  传    真:0571-88846997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2年6月30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温州市政协提案委。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22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