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3798/2024-00331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 发文日期: | 2024-05-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组配分类: | 无障碍建设 | 发文字号: |
中央彩票公益金支持浙江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系列报道(一)浙江标准引领高质量改善居住环境
浙江省无障碍家庭改造项目起步于2012年省残联、省建设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万户残疾人“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此后历经11年,完成改造81212户,投入资金近4亿元,在构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进程中努力提升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水平。
“为残疾人家庭做无障碍改造,质量是关键。但在改造过程中,开工前落实改造事项、工人现场改造、业主验收时,均遇到因没有系统性、可操作性的乡村环境无障碍建设、残疾人家居改造标准问题。‘改什么’‘怎么改’‘参照标准少’等短板突出,导致政府资金决策没有统一依据,建设单位没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技术支撑,验收单位没有统一的验收评价体系,较大程度影响了乡村环境无障碍建设和残疾人家居改造进程。因此,才萌发制订相应的残疾人家庭改造规范的想法。”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残联章明伟副理事长说。2019年,在省残联的指导下,松阳县在实践基础上通过反复比对,编制“松阳县残疾人家庭改造规范”。2020年,《无障碍家居设施建设规范》在丽水市市场监管局立项、批准为市级地方标准,被省残联采纳编印并推广应用到当年全省民生实事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中。2021年,DB33/T 2356─2021《无障碍家居设施建设规范》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正式发布,浙江在全国率先出台无障碍家居设施领域的省级地方标准,积极推动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项目列入美丽浙江建设工作要点,纳入各地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创建和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重点任务清单。2023年12月,全国首个家居无障碍设计领域国家标准《人类功效学家居无障碍设计导则》(GB/T43518-2023)正式发布,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残联参与了该标准制定。浙江省残联也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培训,促进各级残联和施工方了解居家设施建设的规范,按照标准提升改造质量。
在制定改造标准,高质量完成改造工作的同时,浙江省在改造内容上也进行了创新:一是户内户外范围延伸,将改造范围由原来残疾人家庭内部的无障碍需求,扩大到残疾人家庭住宅及其出入通道和进出线路管道;二是改造内容具体细化,进一步提高操作性和指导性;三是辅助器具目录优化,避免康复辅具和无障碍辅具在配发时出现重复或冲突。并且,省残联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困难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进一步提高改造资金补助标准,拓展改造项目范围。“在实施改造的过程中发现,很多残疾人居住环境,不仅仅是无障碍不行,房子本身就不行。”浙江省残联维权中心主任何丽军说。面对一些残疾人居住环境破、黑、脏、乱的实际情况,省残联联合省慈善联合总会、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中国狮子联会浙江代表处等单位组织,多方筹集资金,对全省各地居住条件较差的,包括低保、低边残疾人,一户多残、以老养残等困难残疾人家庭,探索开展“净居亮居”项目。
残疾人陈少华住在浙江省云和县的老城区,她身高不到一米,平时只能扶着一个凳子走路。据说她家的房子已经有100年的历史了。家门口原来是高高的台阶,她平时上下台阶时经常会摔倒。云和县残联在进行了详细排摸和调查后,将她家纳入“净居亮居”项目,整个房子都进行了改造。原来的卧室地面比客厅要矮一层,便把卧室地面填平了;家里的卫生间不好用,便重新做了一个新卫生间;还根据她的身高量身定做了低位灶台,日后她可以自己做饭了。由此可见,“净居亮居”项目已经不再是单一的家庭无障碍改造,而是残疾人居家环境的全面提升。目前,浙江省已帮助2600余户改造对象提供“一户一策”改造,投入资金近4000万元,助力残疾人家庭实现家居环境“净化、亮化、美化、优化、无障碍化”。
近年来,浙江省残联将残疾人居家环境改善提升作为改善残疾人生活条件、打造共同富裕的标志性成果,以满足困难残疾人家庭基本生活需求为导向,重点围绕无障碍设施改造、房屋基础设施残缺、内外环境有待改善等三方面,着重对居住空间(含客厅、卧室、厨房、卫生间、楼梯过道等)及其使用功能进行改造。此外,省残联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鼓励和指导地方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实现中央、省级补助资金的“撬动”效应,加大项目投入,使工作成效最大化。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探索个人分散改造货币补贴等方式,以满足残疾人家庭个性化改造需求。着力搭建优质服务平台,鼓励并引导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备无障碍改造能力的施工企业进入服务平台参加项目服务工作。探索引入第三方改造评估设计验收单位,进一步规范项目评估设计验收环节。推动困难残疾人居家环境改造提升项目满意度调查系统正式上线,进一步提升改造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