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3798/2025-0024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 发文日期: | 2025-08-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关于2025-2026年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竞争性分配结果的公示
根据《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5-2026年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的通知》(浙残联发〔2025〕13号)要求,全省共有63个市、县(市、区)进行了项目推荐。经过评审,拟将以下52个市、县(市、区)列为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实施单位进行重点扶持,现予以公示,名单如下:
杭州市:杭州市本级、萧山区、余杭区、临安区、临平区、钱塘区
温州市:温州市本级、瓯海区、洞头区、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瑞安市、乐清市
湖州市:湖州市本级、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
嘉兴市:嘉兴市本级、海盐县、海宁市、平湖市
绍兴市:绍兴市本级、越城区、上虞区、新昌县
金华市:金华市本级、婺城区、金东区、磐安县、兰溪市
衢州市:衢州市本级、柯城区、衢江区、常山县、开化县
舟山市:普陀区
台州市:黄岩区、天台县、温岭市、临海市
丽水市:丽水市本级、莲都区、青田县、缙云县、遂昌县、松阳县、庆元县、云和县
公示期为2025年8月15日至8月21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财政厅和省残联反映。
联系方式:省残联计财部王璟,电话:0571-86457563;
省财政厅社保处王晓颖,电话:0571-87055743。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浙江省财政厅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