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指出,机关党建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走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处在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如何增强机关党建的内在活力,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的长效机制,是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增强党员队伍生机与活力的新要求, 是实现机关党建走在前头赋予我们的重要课题。笔者深入调查研究,现就调研中得到的启示,谈一些粗浅的认识。
一、调研基本情况
前期,笔者随机走访了100位社区居民和100位机关在职党员调研了解机关党建现状,45%的居民认为当前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欠缺,53%的居民认为机关党建的影响力不强;73%的机关党员认为自身发挥作用的平台与载体不多,37%的机关党员认为机关党建的引领示范作用在不同程度地削弱。
二、机关党建工作的现状和问题
总体上来看,当前机关党建能够积极主动地探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新路子,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有力地促进了机关各项任务的完成和三个文明建设。但是,面对深化改革、科学发展的新形势,机关党建的影响力等问题却不尽如人意,这其中不乏历史与现实、客观和主观多方面的原因,但国情、党情,制度的设定以及其与行政业务工作长期的密不可分,使得机关党建工作出现了新的特点和问题,这些特点和问题直接或间接影响了机关党建作用的发挥,迟缓了机关党建走在前头的步伐。
(一)党务和政务在职能上的交叉,使机关党建缺乏应有的活力。《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机关党组织接受上级机关工委的领导和本单位党委(党组)的指导。但是,从实践看,机关工委的领导主要通过宏观规划、指导、监督、检查来实现,往往具有间接性;部门党组(党委)的指导则是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指导。上级机关工委、单位党组(党委)、单位机关党委、单位行政领导和单位基层党组织之间,职能互相交叉,关系很难理顺。例如,由于大多机关实行的是党组负责,支部书记一般由机关中层干部兼任,开展支部活动通常要事先征求分管领导的意见,最终拍板的人,往往是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工委领导机关党委还不如单位党委(党组)指导体现明显,各级工委的功能被严重“虚化”,其应有的职能作用往往得不到发挥,党务服务政务变成了服从政务,使得机关党建工作缺乏应有的创新和活力。机关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同时担任基层党组织领导,这种“一岗双责(职)”组织制度安排,使机关行政机构和党的组织几乎完全交叉,与机关实行的行政负责制相结合,极易造成党政不分、以政代党、挤压机关党组织围绕中心工作自主开展党的活动空间。由于业务工作较忙,开展活动时,往往是行政处(科)室、机关支部、党小组“一体化”,党务、政务、事务“三合一”,这种状况,虽没有明显违反《党章》和《条例》,且一时难有合适的解决之道,但其结果就是一手硬、一手软,重业务、轻党务,党组织“形同虚设”,支部活动开展相对就较少,使机关党建在单位中地位不高、工作容易流于形式。又如,现在许多单位和部门传达中央的会议精神或上级党组织的文件都采取党员、非党员“一勺烩”, 过去那种传达中央文件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做法取消了;不少单位行政会议和党的会议“一揽子开”,有的只是在召开行政会议、安排业务工作时顺便提及一下党的工作,甚至用行政会议代替党的会议,以致出现政务代替党务的情况。久而久之,无形之间削弱了党员的选举权,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使部分党员感到党员和非党员没多大区别,党员意识逐渐淡化。
(二)党员和公务员在角色上的重合,淡化了机关党员的“党员意识”。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又是为广大人民所拥护的先进组织,入党已成为广大机关工作人员所追求的目标之一,因此,各级党政机关里的中共党员所占人数比重自然很大。像我单位机关中党员就占了机关干部职工总数的90%以上,大多数部门实现了党员的全覆盖。一方面,这种现象说明干部队伍中要求进步意识较强,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党的执政基础;另一方面也势必带来党员和公务员的角色重合问题。这就造成了我国公务员大多具有双重身份,既是特定岗位上的职员,又是我党的一员;既要尽岗位之职,又要尽党员之责。这一问题产生的最严重后果是淡化了机关党员的“党员意识”,使不少党员患上了“身份麻痹症”:由于机关里几乎大家都是党员,党员的先进性就较难体现,模范带头作用的可比性也不太明显。同时,由于对党员缺乏后续的考核机制,实际上也存在将公务员的考核标准应用于党员身上的现象。因而在机关干部队伍中,“公务员意识”明显强于“党员意识”,即机关干部的公务员意识很强,党员意识不一定很强,这就造成党员的先进性难以得到体现。现实情况是,老百姓判断党的形象,一方面要看周围的党员干部是不是有先进性,另外就是看这些执行公务的公务员的工作是否检点和清廉,如果公务员的作风有瑕疵,老百姓就会天然地认为党有瑕疵,长此以往,他就会认为党已经不代表他们的利益,甚至认为党已经失去了执政的合法性,这是一个必须引起高度关注的问题。
(三)党务与工青妇工作在活动形式上的重叠,降低了机关党建的吸引力。工青妇工作是党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夯实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重大意义。但从现实情况看,机关党组织开展活动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发展党员、组织学习、外出活动等方面,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和载体设计,有的单位一年也难得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由于极少开展党内活动,也就很难谈得上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群众形象的说法是:“党员不党员,就差两毛钱”。这种现象刺痛了不少党员的自尊心,挫伤了他们的积极性,使党组织的整体形象受到歪曲和影响。在活动形式上,党组织与机关内部工青妇等组织开展的活动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这主要是因为机关业务工作比较繁重,经费也有限,活动次数不多,加上党员覆盖率较高,很多单位将本由党员参加的活动变成“普惠”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这也是造成党员意识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同时,由于活动形式单一,效果也不是很好。近年来,虽然在活动载体上有所创新,但大多存在为活动而活动,活力不足、吸引力不够强等问题。
从苏东巨变带来的教训看,当苏联布尔什维克倒台的时候,有70%以上的党员采取的是漠视态度,其中包括大部份机关单位党员,这正是党员意识缺失造成的严重后果。以上现状与问题,一个共同点就是悖离于党的建设在科学发展上的规律,有悖于科学发展观在党的建设上的运用,如不切实加以重视和解决,势必影响党组织的战斗力、影响力、凝聚力。
三、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的对策建议
全面审视与反思新时期机关党建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综合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正视机关党建工作的现状与问题,创新机关党建工作方式方法,力求在增强机关党建内在活力上取得突破,是走出目前机关党建工作困境的现实需要,也是实现机关党建有为有位,更好地服务转型升级、推动浙江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强化机关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切实增强机关党建合力。关键是要抓好两个环节。一是要落实责任制。要建立健全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负总责、机关党组织书记具体抓机关党建的工作格局。省机关工委要加大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力度,建立单位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专项述职制度,明确单位党组(党委)书记为抓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强化其“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理念。各单位机关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发挥直接责任人的作用,认真抓好机关党建的具体工作。二是要善于借力。机关党组织要主动向党委(党组)汇报工作,听取指示,接受党委(党组)的指导,同时也要接受党员行政领导的指导,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主动地配合工作。在基本思路层面,要完善“工委总揽、各方支持、群团努力、社会参与”机制,构建大党建格局。在具体工作层面,要兼顾好党建与中心工作、党建工作系统内部各构成要素、党建工作与群众工作的关系。在体制和组织层面,要注重协调好机关党委和部门党委(党组)、与纪检组、与下属单位党组织的关系,整合资源、协调力量,做到上下左右目标同向、思想同心、工作同步,形成推进党的建设的整体合力。
(二)配备强有力的专职党务工作者,切实为机关党建提供人员保障。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干部和素质较高的党务工作者,是做好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条件之一。而现实情况是,设有党总(支)部的单位,上至总(支)书记,下至负责具体事务的党务人员大部分都是兼职的,有的甚至身兼数职,如有些专职副书记不仅兼业务工作,还兼纪检、工会等工作;党务干部的配备存在老化弱化现象,安置型、安排型的党务干部占有一定比例;党务干部的教育培养存在一些盲区,如党务干部普遍缺少学习深造机会,党建业务不精,其素质能力与走前头的要求不相适应;机关工委对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的管理缺乏主动权,其提拔任用、轮岗交流等管理权形同虚设等。这必然导致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除退居二线的同志外,他们业务工作本身很忙,创新党建工作方法,把党建工作搞活,需要额外付出很多时间、精力,又没有经济报酬,为了图省事不愿花过多的时间、精力搞创新;另一方面不可避免地产生了一个突出问题,即政务代替党务,政务覆盖党务,党务的作用被削弱,甚至被异质。要按照“党性强、作风正、懂业务、勇创新、甘奉献”的要求,建立党务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对党务干部拟任人选的资格、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从源头上保证优秀人才流入党务干部队伍;加大对党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使党务干部成为“专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健全完善党务干部管理机制,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平时动态管理,为党务干部成长、交流、提拔创造平台,使机关党的工作部门逐步成为干部多岗轮换锻炼的重要基地。
(三)建立关心、服务和教育党员的机制,切实增强机关党建的内在动力。机关党建的主体在机关党员,党员意识的强弱,是机关党建影响力的重要表现。党员意识由党员的角色意识、身份意识和形象意识构成,是党员个体对党员自身属性和党员责任的理性认识和自觉把握。一是建立党员过“政治生日”制度。在每位党员入党生日(纪念日)的时候,党组织送出贺卡,写上一些鼓励和提醒教育的语句,提醒作为党员应尽的义务,让其每年都有警觉和反省的机会;在党员“政治生日”这一天,找党员谈一次思想,听一次党员的意见建议,了解一次党员的困难和问题,发一条祝福的短信,让党员感受到组织的温暖。二是建立党员三必访制度。在党员生病住院、党员家庭受灾或发生意外事件、党员亡故等情况时,党组织派专人登门慰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以表党组织的关怀。三是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平时,党员之间,包括领导与非领导职务党员、书记与普通党员、党小组长与领导干部党员等都可开展“一对一”的谈心帮扶活动,及时指出对方的不足及应引起注意的方面,并告之双方所听到的群众评论等,使每个党员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保持健康向上的进取之心。总之,党组织通过政治上关怀,思想上关心,生活上关爱,切实培养机关党员的党员意识,增强党员的光荣感、责任感。
(四)拓展延伸机关党建渠道,切实为创先争优建立良好环境机制。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针对当前机关党建工作中管理模式单一、创新能力不强、党建载体不多等问题,可探索建立机关党员“双向管理”制度,即要求机关党员到所居住社区报到,接受社区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社区根据党员专业特长、行业特点设计活动载体,引导机关党员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单位、社区、党员个人三方定时沟通、协调联动,建立起单位主管,社区协管的机关党员双向管理互动机制。为切实有效地实行党员双向管理,建议把该制度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也作为党员干部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双向管理制度的实施,拓展延伸了机关党建的渠道,为机关党员创先争优建立良好环境机制,调动了机关单位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的积极性,实现机关党员由“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全天候管理转变,实现机关党建由“垂直单一”向“交叉覆盖”的科学转变。
(五)健全机关党建评价考核机制,切实发挥机关党建“指挥棒”作用。分为两个层面,一是机关党组织层面,原有机关党建工作弹性大,没有硬指标可以量化并加以考核和评价,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坏没有形成科学的评价激励机制,机关党建工作的绩效很难体现。因此,建立健全与新形势、新任务相适应的机关党建考核评价机制显得尤为重要,该评价机制要把机关党建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建设等内容细化、量化、具体化,把机关党建的“软任务”变成“硬指标”。考核结果与党务干部工作业绩相挂钩,奖优罚劣。二是机关党员层面,强化“组织上的入党人生可能只有一次,而思想上的入党则是一生一世”理念,结合机关公务员考核制度,制定高于公务员的考核标准,严密考核。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加大先进表彰和不合格党员处置力度,切实增强党员考核的效用。如参照“连续三年优秀公务员记三等功”的作法,给予优秀党员在职务晋升、物质奖励等方面优先考虑。同时,建立完善党员退出机制,即使没有违反党纪、触犯国法,只要这个党员不能发挥作用,而且影响不好的,坚决予以清退,保证党组织的“入口严格,出口通畅”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