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再发通知,要求做到七个“严格”,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12月13日,省残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全省残联系统贯彻落实省疫情防控工作办公室《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等工作。
《通知》要求 一、严格限制跨省、跨市出行 省残联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必须严格控制跨省出行,所有工作人员(含聘用人员)出省必须向所在单位报备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出行,提倡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出行的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跨市活动必须严格评判途经地区、目的区域当前疫情防控等级和相关要求,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其他县(市、区)。 二、严格落实各类机构出入管控 省内发生本土疫情期间,托养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人员出入;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参照当地幼儿园管控;残疾人之家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和健康报告等防控措施,加强途中管理,对其密切接触人员实行健康报告。各类残疾人服务机构必须全面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紧急预案,严格遵守属地卫生疾控部门和主管部门疫情防控要求,提倡开展线上服务,对陪护、后勤等人员一并纳入整体管理。 三、严格控制会议活动规模 各级残联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50人以上会议活动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制定防控方案,严格审核参加会议活动人员健康状态,仔细追溯近14天行程旅居史,原则上不得邀请发生本土疫情设区市人员参加。现场要不折不扣落实人员信息核对、测温、双亮码、扫码(行程码+健康码)和戴口罩等举措。 四、严格管理聚会活动 各级残联要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必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就餐人员落实亮码(扫码)、现场测温等措施,非就餐期间规范佩戴好口罩;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五、严格遵守属地管理规定要求 各级残联要严格遵守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单位所属、人员所在社区的疫情管控要求,对局部限流、限入或局域禁止出入等措施必须坚决服从。按照“自我第一责任人”的原则,健康码变化(黄码、红码)人员必须在接到变化通知后立即主动联系所在社区,及时了解管控要求并第一时间主动向单位报备。接到居家健康观察、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等通知的要自觉执行,严禁随意流动。广大党员干部应带头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积极做好家属宣传教育工作,如有故意违反造成不良影响的,应严肃予以追责问责。 六、严格做好送温暖工作 残疾人是社会上特殊困难的群体。疫情发生地残联要密切关注残疾人的生产、生活和个人防护情况,了解工作、生活方面的特殊需求,宣传防疫知识,落实有关纾困政策,尽可能帮助解决现实困难,提供相应的服务,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 七、严格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 省残联机关各部室、直属各单位要继续严格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落实专人将每日信息汇总至省残联疫情防控办。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日常健康自我防护要求,在出入公共交通、人员密接场所等区域时要严格做好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等个人自我防护措施,尽量减少途中感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