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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3798/2022-00063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省残联 发文日期: 2022-04-08 10:21: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中共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2-04-08 10: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残联 字体:[ ]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日至6月18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省残联党组进行了巡视。2021年8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残联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省残联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袁家军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第一时间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班子思想,研究分解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任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整改工作带头部署、带头过问、带头协调、带头督办。党组成员分工负责,党员干部全员参与。针对巡视反馈意见的4方面11大类41个具体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制定151项具体举措,明确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细化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召开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聚全系统之力,上下联动,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积极主动与省纪委省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组、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单位做好沟通,及时取得政策指导和业务支持。先后召开4次党组(扩大)会议暨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和1次专题推进会,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巡视整改工作高质量推进。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1人(开除党籍1人);组织处理2人;教育提醒14人;建立完善制度22项;清退款项29.11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12.39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结合实际抓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牢记初心与使命,当好‘三个第一者’”主题活动。编印《总书记的助残情怀》,在全省残联系统开展“牢记初心与使命,当好‘三个第一者’”主题活动。印发《关于开展全省残联系统“深化拓展三服务、凝心聚力十四五”活动的通知》,完善“领导包片、处长包市、干部包县”机制,做到各市、县(市、区)联系服务全覆盖,打造“走转改、三服务”活动2.0版。开展残疾人权益保障专项行动,成立省残疾人维权指导中心,即将在新启用的省“残疾人之家”设置残疾人信访维权功能区域。

(二)打造残疾人事业特殊风景线。省政府印发《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国残联下发《关于支持浙江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的实施意见》,省政府残工委印发《关于落实国家和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十四五”专项规划重点任务分工》《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召开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大会,成立浙商助残共富爱心联盟、残疾人共同富裕研究中心,建立爱心助残共富基金,发出《浙商爱心助残共富倡议书》等。

(三)加强各级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项行动,推动各市在残疾人医疗康复、残疾儿童教育康复、辅助器具服务、康复培训、康养联合、心理康复等方面的功能设置,至少具备3项功能,其中有10个市已具备4项以上功能。实施2021年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提升建设123家规范化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指导推进杭州市康复中心建设,指导温州市康复中心完善功能。

二、关于“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履行职能责任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推进深化群团改革。优化调整直属事业单位,将信息中心职能并入就业服务中心,更名为综合服务中心;将信息中心更名为维权中心。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专门协会工作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残疾人专门协会联系机制,深化增“三性”去“四化”。加大对市县残联改革工作指导,我省是全国首个市县两级全部出台改革方案省份,提前半年完成中国残联任务。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试点,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全省通办”被评为全省“三为”最佳实践案例。

(二)提升专业化社会化工作水平。研究起草关于助残社会组织领域培育发展工作的意见,根据省有关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印发。开展“千个支部万名党员助残志愿服务行动”、“观影无障碍·志愿暖人心”专项行动。制定省残联与浙商总会战略合作方案,落实爱心助残项目6个。下发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专门协会实施意见、专门协会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召开省残联理事会与专门协会联席会议,指导专门协会开展各类活动。

(三)活跃残疾人社会团体。指导业务主管的残疾人体育协会等社会团体制定相关活动计划。省残疾人体育协会做好全国残运会等运动员注册,指导开展“迎亚运我参与”省聋人篮球赛等;省残疾人事业新闻宣传促进会招聘人员,实现实体化运作,开展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等活动;省残疾人教育就业协会开展“浙江省特教园丁奖”评选等活动;省残疾人康复协会举办全省残联系统康复骨干等系列培训班。指导各协会按规定开展年检及财务审计,落实问题整改。

(四)加强“数字残联”建设。印发全省残联系统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建立“浙里助残”应用,制定《浙江省助残服务数字化改革标准规范1.0》,完成残疾人证“跨省通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任务,实施“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在全国残疾人证“跨省通办”调度会、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建立“浙里助残”服务专区,上线九大服务模块34个省级助残事项。残疾人服务综合集成改革获评省改革突破奖。

(五)强化浙江康复医疗中心党的领导责任。一是深化合作共建。省残联党组和浙江中医药大学党委共同发文任命康复中心新一届党政领导班子,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健全内部运行相关规章制度,完成中层干部换届聘任,修订部门及岗位职责。三是强化公益职能。配合开展全省残联系统康复骨干等系列培训,启动全省学生心理危机干预研究项目,设立全省人工耳蜗调试(服务)中心,参与组织全国残疾预防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承担浙江援疆残疾儿童救助“启明行动”任务,为阿克苏地区63名听力障碍儿童提供人工耳蜗植入、助听器验配服务,得到两省区党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围绕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对全省123家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进行巡回指导。积极推进省残联与省民政厅联合开展的康养试点。

三、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够牢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促进惠残政策精准落地。制定全年重要助残政策清单,加强审核把关,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出台残疾人事业“十四五”规划和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专项行动计划,加强政策统筹。重大政策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发布,召开新闻通气会等进行解读。汇编政策,通过“走转改、三服务”等渠道加强基层指导,组织各业务条线培训,结合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调查等对重大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动态梳理公布助残惠残政策一览表,查找政策空白点或滞后点,组织政策修订升级。

(二)推进助残服务数字化改革。完成全国残疾人证“跨省通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试点等任务,加快推进残疾人服务数字化改革“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等工作,助残网办事项已从8个增加到34个,完成省政府目标考核任务。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集成改革的通知》等文件,推进各地通过建立健全掌上办、代办、帮办、上门办等综合服务机制,“一网通办”率已达55.5%。

(三)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针对省审计厅2016年至2019年47个县(市、区)审计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措施,指导各地开展整改。有关县(市、区)残联对应享未享的落实补贴,错发的予以追回,并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配合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完成“两项补贴”实施办法修订,与省民政厅联合召开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部署会,指导各地残联做好补贴发放移交民政部门前各项准备,确保移交数据完整准确。

(四)完善残疾人维权机制。一是整合维权信访热线电话。12385残疾人维权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双号并行,将省残联信访电话统一为12385并在省残联网站公布。二是规范省残联接访制度。修订完善《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信访工作制度》,建立信访工作督查回访和季度分析机制,新进省残联干部均落实接访排班。三是加强残疾人法律救助。全省各地建立法律救助站102个,为残疾人提供各类法律救助服务。与省律师协会联合确定全省首批助残爱心律师服务团成员名单,建立工作机制。会同省检察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公益诉讼配合协作机制的意见》,协助全省检察机关立案办理相关案件。

四、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风险防范化解有漏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相关工作专题学习研讨。党组听取各部室和各直属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及意识形态和社会舆情党内通报综合分析,制定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及具体措施。建立舆情监测机制,24小时实时监测,每半月出1期监测报告。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阵地管理的通知》,建立省残联系统微信、微博、抖音和网站等阵地管理机制,完善信息发布的分析研判、审核把关、应急处置等制度。

(二)落实防范化解风险举措。依托“浙里办”、数字残联建设建立信息化工作机制,作为“关键小事”之一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等5个应用上线,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省级无障碍社区已经完成数据迁移并建立新库。开展全省残联系统“深化拓展三服务、凝心聚力十四五”活动,建立深化省级层面“领导包片、处长包市、干部包县”联系服务制度。完善信访案件分类汇总统计、信访件分类分级处理、信访回访和督办工作机制。中国残联充分肯定我省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成效。

(三)加强残疾人政治引领。制定落实相关举措,引导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百场宣讲进协会进基层”、浙江省第二届“最美残疾人家庭”评选等活动。汇编100个全省自强模范、最美残疾人等典型人物故事以及百名优秀残疾人自强致富好故事、百个社会助残共富好案例,广泛进行宣传。持续深入实施残疾人文化助残“五个一”工程,累计受益12.7万残疾人。

(四)强化惠残政策宣传。整合优化2022年相关宣传经费,与省级有关媒体对接战略合作。组织拍摄专职委员为主人公的“菊萍说政策”短视频,汇编助残政策并下发到全省各级残联。省残联干部到基层宣讲,通过“浙政钉”与基层残联共享政策汇编电子资料,通过在省残联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发布政策信息,在政务服务2.0“助残服务专区”上推出政策专题,在“一件事”(浙集成联办)的残疾人证办理等应用中推送相关服务指南。

五、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日常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直属单位责任传导。针对省残联专项督察和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对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开展即查即改和专项督察“回头看”,重点就编外用工管理、兼职管理、物资采购及管理、灿奥家园前台营运系统管理、运动员公寓及职工宿舍管理等问题进行逐一梳理,指导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对文体中心干部职工兼职情况进行了摸排,逐人签署兼职事项承诺书。督促其他直属单位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风险排查和防控。

(二)加强对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监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基金会有关整改措施,指导基金会建立健全制度16项,提升了人员、资金、项目、公信力建设等方面管理水平,同时结合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按照《浙江省残联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防范风险隐患的发生。

(三)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组书记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班子成员开展批评教育。班子成员定期下沉分管单位检查督促。分管领导多次到相关直属单位进行指导督促,修订完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并针对政府采购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开展整改,修订完善采购行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制度。对直属单位开展政府采购等业务培训,提升直属单位采购人员业务水平。

(四)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结合党史学习教育,通过“知行讲坛”“崇学大讲堂”等学习平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秋、国庆节前组织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开展廉政短信提醒,组织监督检查,用好“四种形态”。

六、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基金会领导使用公车上下班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加强用车审批和监督。对原体训中心不按程序不按规定超发奖金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超发奖金如数退还国库,对相关责任人开展批评教育。巡视期间对省审计厅2020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未涉及的3家事业单位开展了内部审计,并重点关注公务用车管理、奖金发放情况,督促各单位制定完善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二)一以贯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进基建项目房产证办理,文体中心正在办理人防竣工验收备案,争取在2022年6月底前办理房产证。彻底清理往来款挂账,结合账册对往来款逐笔进行溯源查找,分析成因,分类处理,近二十年来累积达585万元的往来款挂账得到清理。

(三)提升“走转改、三服务”活动实效。一是开发建立“走转改、三服务”工作平台。记录服务内容与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常态监督,实现服务过程和成效定期晾晒、实时可查。二是开展“四访四助”专项行动“回头看”。对帮扶不到位、情况有反弹的对象,分析原因,及时补课。三是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落实“十百千万”实事助残行动,省残联联系干部推动解决基层困难问题130个,推进重点项目129个,探索建立寻访“最困难残疾人家庭”机制,帮助1109户实现微心愿。

(四)强化业务工作督查核实。建立指标体系统筹把关工作机制,年初根据省政府绩效目标考核和年度工作要点,统一下达任务指标。推动各地残联联合卫健部门出台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对死亡、注销等残疾人予以清理,对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行督查核实,逐一销号,对审计反馈的团体签约问题落实整改。

七、关于“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管控不严,违纪违法问题仍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项目采购监管。一是督促文体中心对2018年以来10万元以上的自行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核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等,严控单一来源及直接委托、订购等非竞争性采购。二是督促信息中心对涉及重复采购的两个项目与乙方进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对适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且公开招标类项目总金额不得少于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总预算的50%。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二)强化专项经费使用监督。一是联合省人力社保厅、省财政厅等5部门出台《浙江省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试行)》,向各市、县(市、区)残联发出相关通报。完善培训资金绩效考核指标设置,确保考核更加科学合理。二是指导特教学院修订《继续教育学院培训收支业务结算规范》《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管理实施办法》等,完善培训项目质量监控体系。三是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作出处理。

(三)做好违纪违法案例“后半篇文章”。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做好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原专职副秘书长、省残疾人文化体育指导中心公共服务科原负责人钟泓违纪违法案件处理工作,开除其党籍并解除劳动关系,对时任文体中心分管领导进行了批评教育。通过党组扩大会议等形式,通报钟泓案件进展情况。组织部分干部旁听钟泓案件庭审。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钟泓案件,以身边的案例以案说法,强化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八、关于“‘头雁效应’不够凸显,激发干部队伍担当作为成效不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发挥领导班子合力。召开省残联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沟通思想、增进了解,促进团结协作。修订《省残联党组工作规则》,完善相关制度,明确相关事项。

(二)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对担当作为不够、作风拖拉的个别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书面检查。2021年举办“知行讲坛”6期、“崇学大讲堂”5期,开展了省残联公文技能大比武。认真执行加强干部监管相关规定要求。根据《全省公务员考核工作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出台《省残联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扎实做好公务员考核工作。

九、关于“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有短板,干部队伍日常管理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筹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制定新时代省残联系统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计划,推进省残联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系统性重塑、整体性提升。2021年选派1名年轻干部担任农村工作指导员,4名年轻干部参加杭州亚残运会组委会专职工作,3名年轻干部分别参加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的机关年轻公务员能力提升培训班和中青班,安排3名机关年轻干部到直属单位交流任职。

(二)解决下属事业单位人才紧缺问题。特教学院制定了《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暂行)》《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标准(试行)》,2021年下半年开展26名编内专业技术岗位人才公开招聘。康复中心启动“双石”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遴选18名优秀人才;充分发挥浙江中医药大学专业优势,2021年选派4名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到康复中心工作;向社会公开招聘27名。

(三)严格选人用人把关。认真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制定《省残联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等七项制度,严格程序步骤,做到规范选人用人。认真执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机关与直属事业单位、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2021年下半年以来已安排3名机关干部到直属单位任职,有3名干部在事业单位之间交流。

(四)纠正直属单位违规任用编外人员担任中层负责人等问题。2020年省残联督察组对文体中心开展工作督察,发现个别编外用工人员仍担任中层负责人,当即要求整改。2021年9月省残联下发关于开展编外用工情况调查的通知,对下属各单位编外用工情况开展调查摸底,没有发现违规情况。制定《省残联下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省残联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一件事”管理办法(试行)》,规范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五)规范干部日常管理。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执行《省残联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等7项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对发现问题逐一进行整改。选派干部参加干部人事档案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组工干部政策业务能力。

十、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抓而不实,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基层党建工作。每位党组成员分别联系1个机关支部,加强对联系支部的工作指导。2021年党组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支部活动共计49次。组织各党支部开展理论学习。2021年新发展党员50名。建立党风廉政季度分析例会机制,督促各党支部党建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二)开展党建工作分类指导。建立机关党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党建工作研究,康复中心医疗党支部因党员人数多,根据科室设立党小组。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参观红色教育基地。举办省残联公文技能大比武,增强党建活动的凝聚力、吸引力。建立完善党员民主评议、支部星级评定等制度,做好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民主评议党员、支部星级评定工作。

(三)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各党支部开展以“使命在肩、奋斗有我”为主题的党员大讨论活动。2021年,省委省政府领导对省残联工作肯定性批示共41次;省残联和省残疾人文体中心分别被省政府记集体一等功1次、2次。开展全省残联系统“担当作为好案例”评选活动。党员干部在“省残疾人之家”建设、数字化改革等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十一、关于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组织对相关单位公务接待、固定资产管理等情况开展检查。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及时落实问题整改。印发《浙江省残联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做好报废资产处置管理,确保账实相符。落实公务卡管理规定,编制《省残联机关财务报销手册》,规范报销行为。

(二)持续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一是开展“深化拓展三服务、凝心聚力十四五”活动。每名联系干部每季度至少“三服务”1次;每次提交“十百千万”落实清单,每季度提供落实情况。二是加强数字化建设。“助残大脑”项目在立项建设中,建成后将系统归集助残服务多跨数据。与民政、人力社保、税务等部门形成数据横向贯通,建立省市县双向数据贯通。4个残疾人全周期服务“一件事”上线“数字社会”“关键小事智能速办”,34个事项落地“浙里助残”服务专区。三是做好专门协会工作。制定下发加强和改进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实施意见,推动专门协会在保障残疾人权益和引领残疾人共同富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下一步,省残联党组将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果。一是牢记初心使命,切实加强政治理论武装。进一步学通弄懂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领全省残疾人工作者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全省残疾人共建共享共同富裕。二是强化政治担当,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加强省残联党的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三是坚持抓常抓细,不断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以这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锲而不舍地抓好长期整改任务的落实和整改成果的巩固。对已经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各项整改工作,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已解决的矛盾问题反弹复发;对正在进行需要一段时间落实的整改事项,紧盯不放,坚持跟踪督查督办,一一对账销号。四是以巡视整改为动力,奋力推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梳理总结巡视整改好的经验做法,促进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履行“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责,当好残疾人的第一知情者、第一代言者、第一维护者,持续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保障,努力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和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征程中贡献残联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5236973;邮政信箱: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50号信息技术大厦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机关纪委;电子邮箱:blm1799@dingtalk.com。


中共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