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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3798/2023-0008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省残联 发文日期: 2023-08-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文字号: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35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3-08-29 12: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残联 字体:[ ]

方军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359号提案《关于高质量推进“残疾人之家”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省民政厅、省人力社保厅,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浙江省残联围绕残疾人托养庇护等重点领域,将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提升连续四年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全省已建成残疾人之家1500多家,实现万人以上乡镇(街道)全覆盖,庇护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3.2万人,“庇护一人、解放一家、稳定一方”作用显著发挥,建设经验在全国残联工作会议上作典型发言。全省残疾人之家建设呈现良好态势:

一是政府主导,多方共建,引领残疾人之家多元化发展。坚持政府主导,凝聚各方力量,联合居家养老、卫生、教育等资源合作共建,发动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等多方参与运营,多元化路径实现残疾人之家快速发展,破解以往残疾人照护机构形式单一、能力不足等问题。二是紧扣需求,把握规律,推动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根据残疾人需求和服务保障规律特点,确立残疾人之家日间照护为主的服务模式、五种类型兼具的服务功能、三类残疾人(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为主的服务范围、就近就便的建设布局和坚持“以需求为导向”的工作思路。三是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加强残疾人之家系统化保障。省残联会同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出台《关于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按照服务人数、时长和星级等级等因素给予运营补助,并从管护人员、设施设备、场所租赁、责任保险、社保缴费、税费减免以及辅助性就业产品项目供应等各方面明确一系列补贴补助政策。四是建标立制,科学引导,实现残疾人之家专业化服务。组织制定《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办法》,通过星级评定带动机构高质量服务。发布全国首个《残疾人之家服务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我省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推动机构管理和服务“按章操作”。

虽然全省残疾人之家已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性发展格局,服务品质和规范化水平提升明显,但与“重要窗口”标志性成果要求相比仍存在地区间发展不够平衡、无障碍环境不规范、管理不够专业、服务存在短板等问题,下一步将以残疾人之家建设纳入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为契机,持续深化残疾人之家管理服务能力提升。

一、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之家覆盖率。按照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2023年省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积极推动政府全面落实残疾人之家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为残疾人之家提供合适场所,支持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立残疾人之家。在万人以上乡镇(街道)全覆盖基础上,统筹规划好今后五年残疾人之家建设任务,主动介入未来社区建设规划,坚持“需求导向”“就近就便”原则,做到“应建尽建、需建快建、能建多建”。充分落实无障碍改造补助、提供辅助性就业项目奖励、政府优先采购庇护产品以及帮扶性就业基地建设等相关政策,调动各地建设积极性,进一步扩大残疾人之家覆盖面。鼓励山区、海岛县(市)结合本地特点,进行小微残疾人之家建设试点,在运营模式、服务方式、资金补助等方面进行积极实践,探索形成小微残疾人之家建设有效路径。

二、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之家规范化服务保障能力。高标准开展好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工作,主动将残疾人之家融入“美丽工坊”“共富工坊”等工作领域,持续擦亮残疾人之家品牌,推动赋能发展。积极整合各级各类扶持政策,为残疾人之家建设运营提供更多支持,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力争实现“一地一品牌、一家一特色”。通过残疾人之家规范化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的持续提升,实现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愿来尽来、宜入尽入”,不断提高残疾人的庇护服务率。进一步建立健全残疾人异地按比例就业工作链条,支持企业在残疾人之家设立帮扶性就业基地,帮助更多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实现异地按比例就业,打造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新样板。

三、进一步拓展残疾人之家助残综合平台功能。强化党建统领,通过增设公益岗位、开展特色项目、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将助残服务功能向辖区内其他残疾人辐射,加强部门间协同,将残疾人之家打造成为我省基层综合性助残服务平台和阵地,使越来越多具备条件的残疾人之家成为广大残疾人身边的“助残政策宣传站、文体活动娱乐站、法律维权工作站、来料加工就业站、社区精防服务站”。通过组织开展残疾人之家优秀服务项目、感人事例评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助残服务好项目、好做法、好故事,助力全省残疾人之家整体服务水平提升。

四、进一步巩固残疾人之家标准化和数字化成果运用。修订完善相关政策,按照《残疾人之家服务与管理规范》《浙江省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办法》,结合各地实际,将基础设施、服务品质、特色项目与各项补助奖励挂钩,不断激发各机构服务创新动力,提升服务理念和服务效能。将会同省人力社保厅下发《关于在残疾人之家开发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持续开展残疾人之家管理服务队伍培训,落实员工关爱制度,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进入管理服务队伍。围绕“数智治理”要求,全面推动残疾人之家数字化管理平台的应用,实时掌握残疾人之家建设运营状况,持续提升机构建设运营的标准化、规范化和专业化程度。

感谢您对残疾人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省残联教就部 赵海明

联系电话(传真):0571—86457613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