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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483798/2024-0057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日期: 2024-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文字号: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51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7-31 09: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信息科 字体:[ ]

俞世安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511号提案《关于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农村残疾人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全省共有持证残疾人143.2万名,其中农村残疾人约113.3万名,占比79.12%,农村残疾人是全省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中之重。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村残疾人工作,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各司其职,全力推进农村残疾人康复、就业、托养庇护等工作。

(一)稳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一是持续提升残疾人基本保障。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补贴,实现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全覆盖。全面落实残疾人按单人户施保政策,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位居全国前列。按照现行政策,我省一个纳入低保的农村重度残疾人每年收入最低为1.78万元。二是持续加强残疾人庇护托养。制定发布全国首个“残疾人之家”服务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出台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办法,提升农村残疾人之家机构服务水平。全省建成“残疾人之家”1649家,为3.43万名精神、智力和其他重度残疾人提供康复和辅助性就业等服务(其中农村残疾人占60%以上),有效实现“庇护一人、解放一家、稳定一方”。三是持续改善残疾人居住环境。在全面完成残疾人家庭危旧房改造基础上,扎实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标准提升至平均每户1万元,累计改造8.3万户(其中农村残疾人家庭占70%以上)。有力推进全省“净居亮居”工作,为山区26县及嵊泗县2000余户农村困难残疾人家庭提供“一户一策”改造,实现“净化、亮化、美化、无障碍化”。

(二)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一是有效强化就业支持。不断完善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措施,扎实落实残疾人集中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目前,全省农村残疾人实现就业26.5万人,就业率为57.9%。全省已有超过2100家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达3.33万人。二是有效拓展就业渠道。加大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支持企业在山区26县和海岛县设立帮扶性就业基地,全省建成帮扶性就业基地68家,超过1000名残疾人实现异地按比例就业。创新实施“飞地抱团”“共富工坊”“共富车间”“共富菜园”等一批低收入残疾人家庭增收共富项目。支持农村残疾人参与非遗传承和电商、直播带货等新业态。三是有效提高职业技能。实施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推动各地开设零工驿站,为广大农村残疾人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等服务。实施多方共赢的农村残疾人帮扶性就业模式,助力农村残疾人家门口就业增收。

(三)加快建设残疾人公共服务体系。一是不断提升康复服务。出台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全省建成规范化残疾儿童康复机构194家。全面实施新版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残疾儿童康复补贴标准位居全国前列。全面推行辅助器具实物适配与货币补贴双轨并行。实施我省残疾人辅助器具新政,首次将智能仿生假肢、眼控仪、电子人工喉等多款高科技辅助器具产品纳入政府补贴目录。二是不断发展特殊教育。全省持证残疾儿童少年学前教育入园率99.04%,义务教育入学率99.92%,高中阶段入学率94.87%。落实全年龄段残疾学生助学政策。三是不断推动助残服务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设立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激励资金和加快发展县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2023年度中央及省级财政投入资金101700万元。省财政厅、省残联共同开展2023—2024年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竞争性分配,下达资金10000万元支持20个县(市、区)服务能力提升。目前,全省已竣工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总投资和总建设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更加关注农村地区残疾人发展,推动残疾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确保广大残疾人在现代化和共同富裕道路上“一个都不掉队”。

(一)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投入监管。努力增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彩票公益金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和残疾人保障。2024年,省级安排残疾人事业专项资金29682万元,比上年增加6500万元,其中彩票公益金安排4100万元,比上年增加800万元。省级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26100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资金激励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残疾人服务保障。强化从资金源头到使用末端的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严格按规定分解、下达和拨付,确保专款专用,加快支出进度,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二)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持续推进5个应建未建县(市)残疾人托养机构建设,年底实现全省市、县(市)残疾人托养机构覆盖率达100%。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的意见》,发布《残疾人托养机构服务与管理规范》省级地方标准,适时开展残疾人托养机构星级评定工作。持续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专业知识培训,鼓励各地开展助残护理员竞赛。不断提高困难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工作质量,加强入户访视应用模块数字化支撑,优化入户访视工作闭环管理,打造困难残疾人家庭入户访视工作品牌。

(三)进一步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精心实施省政府民生实事“新增残疾人就业10000人”项目,规范做好山区海岛县残疾人帮扶性就业基地建设,助力更多农村残疾人实现异地按比例就业。鼓励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村专业合作社、种养业大户吸纳和带动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就业创业。继续实施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落实残疾人职业技能免费培训政策,每年培训2万人次以上。确保有就业意愿的应届高校残疾人毕业生100%就业。实施流量电商助残就业行动,支持农村残疾人从事云客服、云审核、网络直播等职业,搭建残疾人文创、农副产品等展示销售平台。建立残疾人技能人才库,深化“师带徒”工匠培育工作,举办全省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

感谢您对我省残疾人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与支持。

联 系 人:王  烁(省残联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88107821    传   真:0571-88846997

邮    编:310007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