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3798/2024-00574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 发文日期: | 2024-07-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组配分类: | 建议提案 | 发文字号: |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376号提案的答复
许征骏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76号提案《关于在各类残疾人康复中心农疗基地提供技术援助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帮助残疾人通过农疗克服抑郁、焦虑等负面情绪,培养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劳动技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商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我们认为应采纳您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整合服务资源,加强农疗项目布局规划。坚持“需求导向”“就近就便”原则,积极推动政府全面落实养老、残疾人康复托养等机构建设主体责任,提供合适场所,做到“应建尽建、需建快建、能建多建”。同时,按照“场地共建、资源共享、活动共联”的形式,与有关部门进一步支持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托养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开设农疗场地,开展包括农疗等项目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
二、融合服务供给,提高农疗项目参与度。已将开展农疗等康复服务项目作为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内容,要求机构开展好相关服务。落实省民政厅等四部门印发的《浙江省“精康融合行动”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在全省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支持各地将农疗项目纳入非药物疗法,组织康复对象开展农艺栽培、宠物饲养等活动,提高康复对象的参与度,增强生活社交、职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
三、加强指导帮带,推动农疗项目出成效。加大服务需求摸排,积极推动农业农村部门在开展以“三联三送三落实”(联基地、企业、农村,送政策、技术、帮扶,落实防疫、生产、安全措施)为主要内容的为农服务活动时,对机构农疗项目加强指导,提高服务精准性、协调性和协同性。充分运用“浙农技”数字化系统,开展在线咨询,提供针对性技术指导,提高农作物产量。
感谢您对残疾人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在今后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关心和支持!
联 系 人:赵海明(省残联教就部)
联系电话:0571-86457613 传 真:0571-88846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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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