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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6-07-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效性: 发文字号: 浙残联发〔2018〕24号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等4部门关于印发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7-16 05:0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残联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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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残联、民政局、人力社保局、数据局: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推动实现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政务服务,结合我省实际,制定《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 浙江省民政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数据局

2024年6月24日




高效办成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解决残疾人办事服务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积极推进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现涉残事项一站式办理、一体化服务,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任务

按照“部门协作、信息共享,优化流程、依法办理”的工作要求,通过整合申请表单、精简办理材料、压缩办理时间、再造办理流程,以残疾人证办理为基础,集成办理相关惠残政策服务事项。

(一)梳理业务,明确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事项。民政、人力社保、残联等相关单位要依据残疾人持证、困难生活补贴、重度护理补贴、养老保险等信息,依托浙江省公共数据平台,实现流程交互、数据流转。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涵盖10个事项,分别为残疾人证首次申领(公共服务-99006-001)、注销(公共服务-99006-002)、迁移(公共服务-99006-003)、残疾类别/等级变更(公共服务-99006-004)、挂失补办(公共服务-99006-005)、残损换新(公共服务-99006-006)、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给付-34562-00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给付-50919-000)、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信息变更(公共服务-00501-019-03)、失业登记(公共服务—87411—003)。申请人可以选择按单个办事事项申请,也可以按联办一件事申请。

(二)完善指南,建立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工作机制。按照“减跑动、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的要求,根据实际办事情形对残疾人服务“一件事”进行细化梳理,整合申请表单、精简办事材料、再造办事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办理主体和办理期限,根据《浙江省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工作规范第1部分:总则》规定的服务指南编制要素及浙江政务服务网信息公开要求,规范编制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办事指南(见附件)。各地要结合省里下发的服务指南文本,加快编制并公布本级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服务指南。残疾人或其监护人申请办理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事项,受理单位要根据共享信息和申请材料,按照各自职责受理申请事项,落实相关政策和服务。按照残疾人证县域管理的要求,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残疾人群众最迫切、最根本的需求,进一步梳理助残服务事项,扩大残疾人服务“一件事”事项,实现“一张表单、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次办结”。

(三)统一端口收件,实行“一窗受理”。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浙里办”),全面应用残疾人服务“一件事”,实现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含小程序)、线下窗口、自助服务一体机“四端”统一收件,确保群众一个入口申报。根据残疾人服务“一件事”涵盖事项并联或串联办理的规则,申报信息通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分别推送至每个事项的经办平台,办理结果分别反馈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或服务大厅要通过“一件事”专窗或“无差别全科受理”窗口,实现“一次取号、一窗收件、一站办结”。经办人员使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台收件,通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系统分别推送至每个涵盖事项经办平台,办理结果分别反馈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系统。